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9月5日消息,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休闲服装等12种日用及纺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52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92批次日用及纺织品,涉及休闲服装、床上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凉鞋、旅游鞋、皮鞋、休闲鞋、商品条码、毛巾制品、学生笔袋、课业簿册、旅行箱包等12种产品,发现6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1%。对12种产品的124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51个,占比41.1%。在抽查发现的6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24批次产品安全项目不合格,占比40.0%。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15家,全部合格。
(一)休闲服装不合格率为13.4%。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6个地市14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57批次休闲服装产品,涉及生产企业150家,其中省内企业35家。经检验,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0家,省外生产企业11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3.4%,较上次抽查降低2.8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9.6%、16.2%、13.4%。
本次抽查重点对休闲服装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批次数及该项目不合格批次数占该产品不合格总数比例分别为:纤维含量17批次,81.0%;色牢度4批次,19.0%;pH值1批次,4.8%。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未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纤维含量测定,纤维含量达不到标称值;二是生产工艺水平不高,未能有效洗去浮色及助剂残留等。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郑州市、商丘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3批次、5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7%、40%。
(二)床上用品不合格率2.9%。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0个地市6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8批次床上用品产品,涉及生产企业62家,其中省内企业50家。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企业2家,抽查不合格率为2.9%,较上次抽查降低13.2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4.9%、16.1%、2.9%。
本次抽查重点对床上用品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生产工艺中未能很好地洗去浮色及助剂残留等;二是未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纤维含量测定。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郑州市、周口市、南阳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5批次、4批次、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7%、0.0%、25.0%。
(三)休闲鞋不合格率1.4%。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0个地市5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9批次休闲鞋产品,涉及生产企业60家,其中省内企业14家。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4%,较上次抽查上升1.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3%、0.0%、1.4%。
本次抽查重点对休闲鞋产品的外底厚度、剥离强度、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帮带拉出强度、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低温屈挠性能、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剥离强度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使用的胶水存在问题;二是生产工艺存在问题。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洛阳市、漯河市、商丘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4批次、4批次、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0.0%、0.0%。
(四)商品条码不合格率4.0%。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11个地市45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商品条码产品。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0%,较上次抽查上升4.0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0.0%、4.0%。
本次抽查重点对商品条码产品的参考译码、可译码度、符号反差、反射比率、最小边缘差、调制比、缺陷度、模块宽度(Z)、放大系数、左右空白区及条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模块宽度(Z)、左右空白区及条高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条码相关标准理解、认识还有所欠缺,条码使用企业不了解条码基本知识和技术要求,对条码的设计质量和印刷质量还没有提升到重视环节,没考虑到质量技术层面;二是企业在设计包装印刷的时候为了包装设计的美观和布局,会对条码高度、条码空白区进行随意的裁剪,最终导致条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郑州市、漯河市、新乡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1批次、10批次、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10.0%、14.3%。
(五)毛巾制品不合格率11.3%。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0个地市5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2批次毛巾产品,涉及生产企业45家,其中省内企业11家。经检验,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2家,省外生产企业5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1.3%,较上次抽查降低9.0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6.7%、20.3%、11.3%。
本次抽查重点对毛巾制品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吸水性、脱毛率、纤维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批次数及该项目不合格批次数占该产品不合格总数比例分别为:吸水性10批次,83.3%;纤维含量4批次,33.3%;色牢度1批次,8.3%。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标准认识意识不够;二是在生产工艺中未能很好地洗去浮色及助剂残留等;三是未进行原材料进货验收及产品出产检验。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郑州市、安阳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2批次、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6.7%、0.0%。
(六)课业簿册不合格率11.5%。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5个地市1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6批次课业簿册产品,涉及生产企业25家,其中省内企业15家。经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3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1.5%,较上次抽查上升7.3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重点对课业簿册产品的装订质量、定量(封面/封底、内芯)、破页、脏迹、白页、印划线、张数、断线、偏斜、封面/封底、套印偏差、内芯纸张施胶度、成品尺寸偏差、装订偏差、危险锐利尖端、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封面的脱色程度、亮度(白度)和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偏斜、成品尺寸偏差、装订质量和标志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产品生产的标准要求认识不足;二是存在偷工减料、对进厂原料把关不严的现象。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7批次、4批次、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2.9%、0.0%、0.0%。
(七)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发现了2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生产企业24家,其中省内企业9家,省外企业15家。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的纤维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附件锐利性、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批次数及该项目不合格批次数占该产品不合格总数比例分别为:附件抗拉强力12批次,50.0%;纤维含量9批次,37.5%;耐摩擦色牢度3批次,12.5%;绳带要求2批次,8.3%;耐唾液色牢度1批次,4.2%;PH值1批次,4.2%。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标准认识意识不够,不了解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产品标准和国家强制性安全技术要求;二是部分企业普遍缺乏原材料的进货验收制度;三是企业普遍缺少各种理化指标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致使出现相关质量问题。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商丘市、安阳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不合格3批次、2批次。
(八)旅游鞋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2个地市6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5批次旅游鞋产品,涉及生产企业59家,其中省内企业6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较上次抽查降低8.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9%、8.7%、0.0%。
本次抽查重点对旅游鞋产品的帮底剥离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低温屈挠性能、纺织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皮革和其他材料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纺织品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皮革和其他材料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九)凉鞋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5个地市10家企业销售的15批次凉鞋产品,涉及生产企业13家,全部为省外企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该产品近2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0.0%。
本次抽查重点对凉鞋产品的感观质量、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剥离强度、鞋跟硬度、鞋跟结合力、帮带拉出强度、勾心抗弯钢度、勾心硬度、色牢度、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皮鞋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5个地市15家企业销售的15批次产品,涉及生产企业15家,均为省外企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皮鞋产品的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帮底剥离强度、勾心抗弯钢度、勾心硬度、成型底鞋跟硬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一)学生笔袋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7个地市13家企业销售的21批次学生笔袋产品,涉及生产企业15家,均为省外企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该产品近2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0.0%。
本次抽查重点对学生笔袋的缝合强度、耐摩擦色牢度、拉链耐用度、外观质量、甲醛含量、重金属、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二)旅行箱包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9个地市12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旅行箱包产品,涉及生产企业20家,其中省内企业4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0.0%、0.0%。
本次抽查重点对旅行箱包产品的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振荡冲击性能、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跌落性能、滚筒冲击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箱包锁耐用性能、缝合强度和摩擦色牢度(沾色)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及时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问题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郑州市、安阳市、新乡市、南阳市等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将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各地要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