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位于井研县研城街道和平街140号,租赁约1035m2闲置工业厂房从事食品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购置全自动塑料气压热成型机2台、线台及配套设施设备,形成4条年产1000万个塑料包装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四川省乐山市华瑞纺织有限公司厕所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废气:采用现场打围、洒水作业、重污染天气停工等措施进行降尘。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送往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采用通风换气;生活废水依托四川省乐山市华瑞纺织有限公司厕所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噪声采用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废包装物、边角料等集中收集,待一定量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在拟选地建设是可行的。
10.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