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蓟州区的李先生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浏览商品时,被一款名为“北部军茅”的酒类产品吸引了眼球。根据卖家介绍,这款酒产自辽宁沈阳,虽然卖家并未明说,但话里话外都暗示着该款酒与军队存在联系。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线索,《法治日报》记者联系到该卖家,对方称自己是“北部军茅”酒的总代理,并热情地推荐了几款不同价位的白酒,从380元到1560元一箱不等。
“这款酒,市场上很难买到,我们是独家销售。”卖家强调,这些酒都是专为军人及其家属设计的,在战友聚会或是作为礼品馈赠时非常受欢迎,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除了“军”字号商品,记者发现,在一些平台上还有“警”字号商品售卖。这些商品是否真的和“军”“警”有关系?公开售卖“军”字号、“警”字号商品是否合法合规?对此,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记者从自称“北部军茅”酒总代理的卖家手中购买了一箱52度的白酒,收到货后记者发现,箱子上写有“军茅酒”字样,拆开箱子后发现,除了从瓶盖处垂下的两根红条上写的是“北部军茅”,瓶身处写的酒叫“军茅酒”外,其他和贵州茅台酒都很相似,包括手提袋的外包装和酒盒。
而在商品包装盒上,记者看到了该款酒的生产商为“辽宁××公司”,但网上查询后发现该公司已于2019年注销,而记者买到的酒生产日期显示是近日生产的。
瓶身以醒目的红色为主色调,瓶身上印着“××军校”,标签上还特别标注了这款酒是“内供非卖品”,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另一款酒类产品同样“引人注目”。
卖家热情洋溢地向记者介绍道,这款酒选用了优质的高粱、小麦、豌豆作为原料,酒精度42度,经过精心酿造和贮存调配,具有窖香浓郁、甘洌醇和的特点。
在问到该款酒的名称是什么意思时,卖家直言不讳,强调这款酒是部队用酒,品质上乘,“酒的名字就代表一切”。卖家声称,这款酒一直作为内部接待用酒,是生产单位内部自己喝的,不仅适合自己收藏,更适合送人。但自始至终卖家也没有透露酒是哪里生产的。
“知道哪里生产得更放心,我也会大量采购。”在记者的不断追问下,卖家终于说出这款酒是由“黑龙江××基地”生产的。记者检索后并未发现该公司注册信息。
近年来,多地警方相继查获了一批“特供酒”案,在江苏扬州警方和市场监管局查获的相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将基酒(散装酒)从酒厂直接运输过来后,分灌到各个酒瓶里面,这些基酒的价格很低,几元到十几元一斤,犯罪嫌疑人购买的基本上7元一斤。按照一瓶500毫升来算,一斤基酒就可以灌装一瓶酒,也就是说,一箱6瓶酒的基酒成本40元左右。为了让“特供酒”卖出高价,犯罪嫌疑人会购买知名酒类的瓶子、盖子和飘带组装白酒,这样一番操作后,销售价格也翻了数十、数百倍。在民房改建的生产窝点内,只有一两个人,就能生产两万多瓶酒。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告诉记者,早在2022年,后勤保障部等六部门就发布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往往是廉价劣质基酒,披上了假冒的名牌酒的酒瓶和包装。其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长此以往也将损害人民军队的形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在一些平台上,除了打着“军”字号产品的酒类商品,记者还看到有军工铲、军用水壶等军用品甚至仿制军服售卖。据报道,今年初还有人在网上大量买卖伪造的军队公章、车辆通行证军人证件等。
在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旭梦看来,之所以会有如此多地打着“军”字号的商品,主要是不法商家为了让消费者感觉产品质量好,“拉大旗作虎皮”,利用消费者对“军品特供”的盲目崇拜,赚取非法利益。部分人出于炫耀、拉关系的目的,想尽办法购买用于请客、送礼,也助长了“军”字号商品的层出不穷,导致年年打,年年有。
在某平台,记者发现一位名为“××鉴定师”的卖家挂出的商品链接中,有印有警察标识的警棍。警棍通体呈现深邃的黑色,握柄处有螺旋状的纹理,握柄下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的标识,上面还有一个红色五角星,看上去和警察使用的警棍无异。这些产品被明确标上了序号和价格,材质均为橡胶,二手警棍的售价从50元到88元不等,全新警棍(非警用装备)售价10元但不包邮。
卖家向记者保证,所售产品均为正品,并解释说自己白天忙于训练,只能在晚上回复咨询。同时表示,如果产品有任何问题,愿意承担后果,承诺“假了白送”。
除此之外,在一些平台上,记者还发现了不少涉嫌非法售卖警用装备的商家,有卖家公然出售印有警察标识的警用装备,比如警灯、警服等。有些警用装备一看就是假的,有些则真假难辨,评论区对此有不少好评,称“用起来手感很好”“拿去给jc(警察)朋友看他说是真的”,卖家也从不会过问买家买来做什么。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仿冒还是真品,不少警用装备都可以在网上被轻易搜索和购买到。
吴旭梦说,现实中,有些人会觉得警服很威风,于是就买来试穿、拍照,实际上这种行为严重地损害了警察的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察制服、警衔标志和警用器具等是人民警察的专用装备,只有具有警察身份的人员才能穿着、佩戴和使用。一旦被不法分子购买利用,容易使群众产生混淆,不仅扰乱执法环境,更可能引发其他违法犯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专用标志、警械等警用装备是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朱晓峰说,现行法律禁止商家利用军人和警察名义宣传商品和从事商业活动,生活中那些以军人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的,往往都是虚假宣传。如果商家违反法律规定,以军人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遭受损失,其既可以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2022年,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今年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案件。
2024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提议,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朱晓峰认为,打击假冒“军”字号、“警”字号的商品需要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依据广告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有前两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近年来带有“军”字号、“警”字号的商品仍在销售,并且将阵地转移到线上,销售渠道也更加隐秘的情况,吴旭梦建议,应从平台方、从源头加大打击力度。在平台审查的时候,凡是有此类商品,应及时下线、查封账号。
吴旭梦说,很多消费者可能觉得,“军”字号、“警”字号商品是“特供品”,用起来有面子,实际上都是假的,真正的军方、警方不会销售此类商品。因此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老百姓知晓内情,对打了“内部供品”“军队内部贡酒”等标签,且生产商家等信息不全的商品说不,遇到这类商品要及时举报。执法机关也应加强查处和打击,公布一些典型案例,给“蠢蠢欲动”的不法商家以震慑。